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,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,机构规格为副局级,是隶属于市国土房管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。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、人事教育处、综合计划处、财务管理处、审计稽核处、政策法规处、信贷管理处、贷款审核处、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,以及铁路分中心、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5个主城内办事处。
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是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,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内设综合科,归集管理科,信贷管理科,会计核算科,人事教育科,政策法规科,纪检监察室和城区管理部共8个科室部,下辖15个县(市、区)管理部。